“復原乳”風波大事記
2005-09-29 09:15 來源: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:ge yan
■2003年3月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就加強乳品市場“復原乳”管理問題提出提案。
■2003年6月中國奶業協會根據提案建議,召開促進奶業健康發展和鮮奶標識研討會。
■2004年5月被奶業行業俗稱為“禁鮮令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》和《預包裝特殊膳食食品標簽通則》出臺。
■2004年10月全國食品標準化委員會出臺《食品標簽國家標準實施指南》強調,加工食品不得稱“鮮”。
■2005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24號文件《關于加強液態奶生產經營管理的通知》,通知強調自2005年10月15日起,凡在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使用“復原乳”的企業必須在其產品包裝上醒目標注“復原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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